一、招聘原则
二、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发布公告
(二)报名
(三)笔试
(四)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的确定
(五)面试
(六)计算综合成绩、确定排名
(七)体检
(八)资格复审、考察
(九)公示、聘用
四、防疫要求
五、有关事项
(一)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。
(二)应聘人员报名时,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,确保无误。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新华区政府网站和报名系统网站,不再另行电话通知。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、面试等环节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。
(三)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、证件审核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资格复审、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;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,在任何环节、任何时间,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,均可取消聘用资格,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。
(四)2022年应届毕业生因考生个人原因在7月底前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原文链接:
http://www.czxh.gov.cn/czxh/c100084/202205/9b131fe36dce4757a36fa39118612573.shtml
招生咨询热线:0316-2901888、0316-2901877
学校地址:
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(主校区)
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白居易道(医学院校区)
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东(文物与艺术学院校区)
邮箱:oitoffice@126.com